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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02-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02-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7 00:00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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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林罚决字﹝2024﹞第00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改正及除害处理
处罚事由
经依法查明,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至12月,违反规定收购松木用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经林业植物检疫员苏毅、洪明明现场检验和鉴定,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加工的松类原木、树梢、枝丫材合计16.1吨,折成蓄积12.88立方米,折算材积7.084立方米,全部为马尾松疫木。
处罚依据
《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5MA8QQFPC5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2、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3、运至安徽省林鸣木业有限公司作除害处理。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7
处罚机关
旌德县林业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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