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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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02-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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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7 00:00 来源: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旌林罚决字﹝2024﹞第00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责令改正及除害处理
处罚事由经依法查明,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至12月,违反规定收购松木用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经林业植物检疫员苏毅、洪明明现场检验和鉴定,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加工的松类原木、树梢、枝丫材合计16.1吨,折成蓄积12.88立方米,折算材积7.084立方米,全部为马尾松疫木。
处罚依据《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旌德县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5MA8QQFPC5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2、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3、运至安徽省林鸣木业有限公司作除害处理。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7
处罚机关旌德县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