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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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402-00167 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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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兴隆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0:46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兴隆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强化党委理论武装,学好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至今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4次,机关干部学法4次,组织法治工作者学法培训11次。二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2023年开展学习2次。镇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宣讲,开展党委书记上法治党课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三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兴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兴隆镇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学习工作,组织全镇22名干部参加网上集中考法活动,通过率100%,共同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镇、村矛排例会工作机制,加强调度、会商、研判、解决能力,以司法所为主,统筹协调综治、信访、派出所、农业农村、为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力量,强化联调联处。同时利用警民联调室、基层驻镇法官等调解载体,积极打造“娘家人”个性化调解室,切实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2023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82起,截至目前共化解82起,化解率达100%。二是扎实做好各类重点人群安全管控。全镇各类重点人员共62人,其中,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人均无异常;安置帮教人员25名(分别为刑释人员19人,解矫人员6人,其中重点2人),生活、工作、家庭均稳定;在管XJ人员1人,常住旌阳镇,实行双列管,其思想状态稳定,稳控在当地,未发现异常;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32人(目前6人在院治疗),其中已鉴定为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人,双列管1人,均按照一人一档规范档案材料,逐人制定包保责任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每月开展走访,及时了解患者精神状态及服药情况。坚持管服和救治并重,全年经走访评估和村级摸排上报,先后及时将4名状态不稳定患者送至精神病医院救治,避免了危害社会安全行为的发生。三是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普法贯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实现普法与矛盾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对照“八五”普法要求,深入企业、各村、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开展宣传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 180 余人次。

(三)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履行到位,重视和统筹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乡镇重大决策制定、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制度,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确保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制度,将各部门政策、办事流程、办理事项开展权力清单公示,尤其对重点项目、资金等进行专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法治引领,推动依法行政

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兴隆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监督制度。组织镇村干部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开展乡镇合法性审查,目前已审查4件事项,制定完善卷宗4件。二是强化法律保障。兴隆镇政府聘请旌德县云天法律服务所朱云海主任和安徽徐健律师事务所王芳芳律师担任镇、村法律顾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提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镇、村均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全年下村开展业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解答等工作240余时。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2023年全镇13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全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到位,不推诿、不缺位。

(五)创新思维方法,打造治理亮点

一是建设“一站式”解纷平台。在原有司法所的基础上按照“一站六室”功能布局建设重新整合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档案室等。根据群众来访(约访)、走访(下访)方式分门别类建立登记受理台账,按规定分流交办,对办理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切实实行“平台一站式受理、分流交办到部门、协同联动办理、结果反馈到平台”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功能实施、工作制度、工作运行上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确保工作闭环,让来访群众最多跑一次,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打造“一站式”解纠平台。二是打造温情调解“一品牌”。今年以来,兴隆镇坚持人民至上,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路,结合女性干部细心、耐心、热心的特点,组织12名善做群众工作的女干部作为调解员,邀请法律顾问、驻镇法官作为助力团,创新打造多维度温情的“娘家人”调解团队品牌,主动积极为群众解纷止争,切实“解忧家庭事,守护幸福家”。该调解室自成立以来,通过“按需点单、精准派单、高效接单、双向评单”的“四单”工作运行机制和“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品牌引领”“精准普法”组合拳,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通过理性定纷、柔性止争,构筑了化解婚姻家庭、家长里短等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真正实现矛盾双方事心双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优化法治营商“一环境”。兴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重大问题统筹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各站所业务工作的职能分工,进一步规范窗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坐班及离岗去向制度,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四送一服”走访,镇党政领导下沉一线,积极与企业家沟通,宣传最新的惠企政策,限时化解企业发展、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2023年为镇域企业提供法律意见10余条。四是谋划推进“示范村”建设。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严格落实《旌德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对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和动态管理,重点抓质量提升、抓成效巩固。2023年大礼村成功申报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三峰村、三山村、光荣村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尚不完善。在研究重大行政决策时,未严格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各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档次较低,每个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标准不统一。三是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效能。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用好“三个一”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

三是严格落实矛排例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镇、村矛排工作机制,动态更新矛盾纠纷隐患台账,针对不同的隐患制定化解措施,直至问题销号,案结事了,持续巩固兴隆矛盾隐患动态清零成果。

四是促进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继续结合省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完善司法所建设,持续加强“握手言和”调解品牌“娘家人个性化调解室”典型做法并持续推深。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筹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结合实际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