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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2-0004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旌德县荣欧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1 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2-0004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旌德县荣欧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1 号
生成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关于旌德县荣欧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4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荣欧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旌德县荣欧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总投资为2198.4万元,该项目位于旌德县庙首镇里仁村,已取得旌德县经信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341825-07-02-656471)。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及公共设施,保留原有砂石生产破碎部分工艺,淘汰水泥稳定土生产工艺,新增混凝土搅拌楼等专用设备,形成1条年产10万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料仓废气经自带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20)中的限值要求;运输无组织粉尘采取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进出车辆及时清洗等措施,堆放仓库采取洒水降尘、雾化喷淋等防治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20)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湿法作业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抑尘废水和生活污水。湿法作业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原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1座絮凝沉淀罐+2台压滤机+1200m³的清水罐)处理后用于湿法作业,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抑尘废水经原有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洗车、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筛分机、水稳站运行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须设置于车间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废为下脚料、除尘器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旌德县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单位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20242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