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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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312-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 文号: 林秘〔2023〕201号
生成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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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
文号: 林秘〔2023〕201号
生成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10:57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有效治理部分干部职工“庸、懒、散”等不良现象,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各单位、各股室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考勤表上严禁代签,按时签到。上班时间严禁随意串岗、聚众聊天。因故不能到岗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各股室公职人员因公、因病、因事等离岗,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到岗要及时续假。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局办公室负责上下班、请假考勤,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备案。对考勤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追究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良好的工作纪律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有效保障,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公职人员要严格自律,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局机关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3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