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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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312-0008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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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12-28 17:12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旌德县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2WAR833Q 杨永胜  [2023] 023 号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 当事人旌德县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旌德县旌阳镇中学路旌德碧桂园项目的建设单位,2020年12月4日取得旌德碧桂园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2021年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进行了设计变更,原设计方案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930平方米,合同价格13469916元,每平方造价1943.71元(该合同已在住建局备案)。设计调整后建筑面积为7385平方米,较原来地库面积增加建筑面积455平方米(不计容),增加了水泵房面积、调整了车位、增设弱电机房。同年11月地下车库建设完成。当事人变更规划条件的行为没有事先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柒佰壹拾伍元整 71.771500 2023/12/28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