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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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应急〔2023〕83号
生成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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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应急〔2023〕83号
生成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1-27
关于印发旌德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7:13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应急〔202383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旌德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旌德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宣城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22〕16号)、《中共旌德县委办公室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旌办发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的工作要求,着力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为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4年3月底前,全县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任务、机制逐步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办公场所保障到位,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力量,明确基层应急管理职能定位,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优化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属地责任,成立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全面加强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第一副主任,配合党委书记全面加强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指挥、协调推进;其他分管领导任成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对照工作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防灾减灾常态化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设立应急管理站,统筹安全生产、重大灾害应对、应急救援、减灾救灾等工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完善定期检查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其中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检查指导应急管理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委员会定期会商议事机制和应急管理站牵头派单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乡镇应急管理站建设。全面加强乡镇应急管理站建设,落实乡镇应急管理站“七有”要求。一有机构。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应成立“旌德县**镇应急管理站”。二有人员。各镇根据任务的轻重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设专职站长1名。三有场所。各镇应急管理站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储存库房。四有牌子。各镇应急管理站要按照要求,统一悬挂“旌德县**镇应急管理站”标牌,实行挂牌办公。有装备。根据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执法和个人安全防护装备以及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应急站工作人员(持执法证)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六有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相关制度要上墙,并严格遵照执行。七有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镇按照不少于50人、村(社区)不少于15人的标准,整合辖区内干部职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森林防灭火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职结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辖区巡查和突发灾情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各镇要统筹设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专职消防综合救援队,统一纳入应急管理站管理,实现站队合一,推动一体化建设。各镇应为参与一线巡查和应急抢险救援的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升队伍安全感。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突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及时修订完善镇村两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责任人和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业务水平和救援能力。各镇要密切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43月底前)

(二)强化自然灾害和事故处理能力

 4.推进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加强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地域相邻、人缘相亲、规模适度、方便管理、便捷服务”为基本原则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均需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网格员,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排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应急知识宣传等应急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应急管理网格员职责。实现全县村(社区)应急管理网格员配备、职责落实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要明确至少1名村两委干部任灾害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洪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冰冻雨雪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信息和受灾情况。(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5.建立健全应急合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专业指导,配合各镇对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及时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高、中、低标识风险程度,建立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督促指导各镇在高风险区(部位)设立明显标示牌。对排查出的险工险段、阻水障碍等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加大隐患整治专项资金投入,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时销号;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安全。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开展各镇同县有关职能单位的应急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应急状态下县有关职能部门对镇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6.推动建立镇应急备用金制度。为贯彻落实关于在镇全面建立应急备用金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镇应急备用金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方共同筹集,安全高效运行、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各镇根据户籍人口和上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情况,原则上按属地人口每人5元标准,设置应急备用金。建立健全应急备用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43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县直有关单位作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工作要求、时间要求,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镇每项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台账报送县应急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应急局要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建立健全各领域应急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不断完善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不断织牢织密群众安全守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