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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2-00103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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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9 09:06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补齐我县建筑业发展短板,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优县域建筑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十二章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为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和产业发展,明确了对完成资质晋升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的数额,同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信用加分;明确了年产值或对我县年财政贡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分别给予奖励的具体数额。第三章为开展“双招双引”,提出将建筑企业产业化项目、总部、资质迁移等列入招商引资范围,在保障用地和资金奖励上予以支持;在资质申请方面支持县域以外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特级施工企业与我县国资国企成立合资建筑业企业;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在满足条件下,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对建筑业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急需人才,所需相关费用按规定税前列支。第四章为优化招投标方式,分别从推行“评定分离”试点,专业分包参与、“联合体”参与、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和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五章为拓展发展空间,对拓展县内外市场成效显著的,明确具体奖励方法。第六章为改革工程组织方式,提出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推动工程组织方式改革。第七章为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对我县建筑业企业在旌合作组建各类研发平台、取得创新成果的,装配式建筑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的分别予以奖励的金额予以明确。第八章为夯实建筑人才支撑,从职业技能提升、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基地和人才培养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第九章为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从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融供给、续贷和提供信贷担保等方面为我县建筑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第十章为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从积极争取省内外优质建筑业企业与我县合作和争取与上对接方面,不断推动我县建筑业做大做强。第十一章为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具体工作。第十二章为附则,明确《实施办法》中提到的奖励申请时间和申请程序。

四、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我县印发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政办【2022]74号)。2023年12月,县住建局通过展开市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起草修订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12月19日,县住建局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通过线上发送至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进行征求意见,并组织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业协会等召开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最后根据各部门及市场主体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