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2-00100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0 发布日期: 2023-12-20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2-00100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0
发布日期: 2023-12-20
关于公布《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16:0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营商办编制了《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实行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依据《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备案,在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建立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推进行政备案一网通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会同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降低 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县直相关单位及各镇要对照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聚焦一批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事项探索实施智能备案。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清单内的事项,县直相关单位、各镇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逐项确定监管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附件:《旌德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旌德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