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户政服务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9-00285 组配分类: 户政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暂住登记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9-00285
组配分类: 户政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暂住登记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户籍管理】暂住登记
发布时间:2023-09-04 10:43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身份证等材料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