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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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308-0005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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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8 10:44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关于重大节日(春节)政府指定限时限量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提案

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大节日(春节)政府指定限时限量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尽心尽力办理

收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您的提案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成立了答复提案工作组,认真核定了提案答复人员,并立即着手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相关调研,尽心尽力、实事求是做好您的提案答复工作,力求符合实际,保证质量。

二、严明禁燃禁放政策,依法依规禁燃禁放

《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旌政【2020】55号)颁行后,我县及时调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政策,重新修定并发布了《关于在旌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了禁放区的范围、燃放烟花爆竹时限。目前,我县依然依据《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的实行,有效降低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减少了产生的烟雾、噪声对环境和居民造成的污染和干扰,也利于群众把省下来的资金应用于其他生活必需。

三、正确引导燃放,促进春节和谐安定。

2023年春节期间,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结合国内其他省市烟花爆竹燃放动态,采取了相对温和的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全县人民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在春节期间理性选择避开禁燃区燃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我县社会治安环境安定祥和,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宝贵!对于您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进行了充分地考虑和细致地调研,结合旌德县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风俗习惯和时间节点等实际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将向县政府进行报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理解、支持和关心!

 

 

答复单位:旌德县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