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工作进展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1-0013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回应关切】哪些情况下可以免收登记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1-0013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回应关切】哪些情况下可以免收登记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回应关切】哪些情况下可以免收登记费?
发布时间:2023-11-16 11:05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题:哪些情况下可以免收登记费?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文件要求对以下三种情况免收登记费:

(一)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二)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企业书面承诺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三)工业类项目直接免收登记费,无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