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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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1 发布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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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1
发布日期: 2023-01-11
【文字解读】《旌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1 15:35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

原《旌德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于2019年4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我县应急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有关部门职能有新的调整。三是《旌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原《旌德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总体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旌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县应急局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三、起草目的

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四、起草过程

县安委办牵头起草了《旌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1月17日征求了各镇、各有关部门意见,截至2022年11月25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经过专家评审,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县安委会于2022年12月14日印发《旌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重点任务

预案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县级、县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管控、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保险和应急处置评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信息、队伍、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和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宣传、预案启动、新闻发布和应急结束宣布格式框架、预案管理等。第八部分是附件,明确事故分级、预警分级标准以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预案适用范围。一是强调将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纳入事故应急工作,对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初判事故级别和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提供了依据,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明确有关专项预案对相关行业领域应急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理顺应急工作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

2.组织指挥体系。关于县应急指挥部,明确由县政府担任县委常委的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应对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县长任总指挥,有关专项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应急职责具体包括:编制管理预案、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等。关于现场指挥部,明确总指挥由代表本级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

3.预防预警机制。一是持续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预警分级,依据自然灾害预警,视情确定预警级别;或通过检查、监测报警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已发生,可能扩大或衍生次生事故,依据预计的危害情况确定预警级别。三是明确预警原则上由县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布,本县内跨行业领域的由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布;跨行政区域的预警,属相邻区域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或分别发布;一、二级预警属上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发布。

4.分层级应对与县级响应分级。关于分层级应对。明确一般事故在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先期组织处置的同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应对;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县应急指挥部指导应对;;较大事故在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先期应对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部。关于县级响应。明确县级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级。三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二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成立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启动二级以上响应后,成立县级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指挥。

5.科学处置。为贯彻“生命至上”、“科学处置”原则,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规定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待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后继续组织救援。

七、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曹雯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055500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36号应急管理局二楼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