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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6-0015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星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6-0015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星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关于安徽星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16 09:16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代码:2303-341825-04-05-310058

安徽星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00台(套)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我局会议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安徽星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项目位于旌德县孙村镇玉溪村G205国道旁,总投资2500万元,租赁原旌德县德盛石雕工艺厂现有空置厂房及其附属用房,对建筑进行升级改造,总改造面积约为3060m2;项目购置复合材料管道缠绕机、脱模机、台钻、普通焊机、氩弧焊机、等离子自动氩弧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车床、冲床、角磨机、空压机、模具等生产相关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一体化预制泵站、截流井1000台(套)。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工程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离子切割、砂轮切割、焊接烟(粉)废气采用封闭隔断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树脂混合搅拌、(封盖制作)手糊、筒体缠绕、封盖筒体手糊对接、固化有机废气及(封盖、筒体制作)切边打磨、罐体开孔、打磨粉尘废气采用密闭装置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设施、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建设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金属)废边角料、(玻璃纤维布/纱、树脂等交联固形物)废边角料、焊渣及焊头、废包装物、收集烟(粉)尘颗粒物、废滤袋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促进剂、固化剂及胶衣树脂)原料废桶、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桶、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含油抹布及纱手套未分类收集,按危废豁免要求管理,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在已核定的颗粒物≤0.0865t/a;VOCs(含苯乙烯)≤0.2342t/a。以内,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