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批准结果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6-0014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旌德县绿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6-0014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旌德县绿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关于旌德县绿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09:20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绿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项目代码为2301-341825-07-02-475961,经我局会议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旌德县绿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位于旌德县蔡家桥镇汤村。建设内容:新建一座1500平方米的钢构库房用于堆放成品,在现有原料堆场处新建2000平方米钢构库房用于原料堆放,淘汰现有的1台榔头机和1台制砂机,新增1台颚式破碎机、2台对滚制砂机和3台皮带输送机,原料增加矿山废石。本次改建项目产能扩大,改建项目完成后,产能可达年处理60万吨废砂土及废石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工程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新建钢构厂房,设置移动式洒水喷头,成品库上方安装喷淋洒水装置,原料及成品装卸过程进行不间断洒水喷淋,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喂料口设置固定式洒水喷头,进行洒水抑尘;破碎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破碎机进料口均设置了洒水喷淋装置,破碎筛分过程不间断洒水,采用湿法作业;完善厂区地面硬化,利用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冲洗,车厢用篷布遮盖,运输过程减速慢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

完善厂区地面硬化,新建雨水导流系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及喷淋用水;车辆冲洗废水回流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车辆冲洗;洗砂废水经泥水分离罐+三级沉淀池+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区周围种植绿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废包装袋、泥饼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泥饼外运至砖瓦厂用作生产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空桶属于危险废物,将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