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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9-00145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多措并举推进河湖“清四乱”,守护碧水清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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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多措并举推进河湖“清四乱”,守护碧水清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6
旌德:多措并举推进河湖“清四乱”,守护碧水清河
发布时间:2023-09-06 16:50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旌德县紧紧围绕“怎么把河库塘渠管理好、治理好、保护好”问题,坚持抓重点、攻难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全面落实河长制管水、护水、治水工作责任,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不断探索县域经济增长水生态活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推进体系

“河长制”推行以来,全县共7个社区和61个行政村县、镇、村三级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全部建立,对河库划界,给河流上“户口”,实现了每条河流、每个河段都有人管。目前,全县共设有县级河长 13 人,镇级河长 134 人,村级河长 178 人。同时,根据县领导联系乡镇安排,进一步明确了 19 个成员单位职责,设立了 16 个县级河长牵头单位,全面协助县级河长抓好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河湖保护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点任务等,以总河长令形式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县河长办先后出台了《旌德县河长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旌德县县级河长述职制度(试行)》《旌德县河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办法》《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试行)》等办法制度,不断完善河长制工作推进体系。

统筹推进,强化河湖“四乱”等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整改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环保局牵头对徽水河、玉水河上排查出的13家非法采砂洗砂点进行了联合整治,组织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非法采砂洗砂点,依法拆除现场供应电源、违法建筑和非法采砂洗砂设备。2018年至2022年,全县共查处非法采砂洗砂案件34起,形成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同时组建“制砂办”进行联合办公,从各个层面强化全县砂石资源监管。

旌德县围绕“安水、理水、乐水”目标,连续5年将徽水河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之中,县河长办牵头制定了《旌德县徽水河、白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绘制城区两河排污口示意图、制定流程图和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完成城区沿河三格式化粪池、AO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徽水河污水提升泵站、白沙河污水管道和生态洗衣平台等建设;组织开展河道清淤、拦河坝修复、岸线绿化、河滩地专项整治等。并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探索河库生态护坡建设,实施城区两河“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着力整治沿河固体废物和畜禽养殖污染,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和各镇根据职责,全力做好河库污染排查工作,共梳理出较大固体废物点位18处,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深入排查非禁养区沿河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完成整改、关闭或搬迁沿河畜禽养殖场6处。充分利用渔政信息化、“智慧城管”等系统项 目,在全县主干河流布置 29 个河道监控站点,做到重点河道、敏感区域全方位监控,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促水质达标

构建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白沙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验收,实现常规水质9项参数和4项特征参数实时自动监测,进一步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严格工业水污染源治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监管,定期调度,动态管理园区企业,确保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强化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动态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目录,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整治;序时推进水污染物减排,申报1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严格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分析调度,持续做好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推进省、市控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利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序时完成旌德县板桥河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稳步提升重点断面水质。加强对国控断面周边环境的管控,安排专人紧盯水质自动站数据,强化日常调度,加强对流域周边工业、规模化养殖等涉水企业的巡查检查,全力做好“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考核要求。

构建起多方位监管机制,打造幸福河湖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实现每条河流都有警长。设立生态检察联络室,落实“河长+生态检察长” 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护河氛围,将“民间河长”“河小青”等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水环境治理保护中来,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河道清洁行动。利用世界水日、宪法宣传日等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推进河长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让人人成为护河使者。让他们成为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宣传者、问题反馈者、整改监督者。通过构建多方位监督措施,让河湖水环境违法问题无处遁形。

根据省级幸福河湖示范建设标准,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明确河道管理边界,实行对河道管理范围以内的“四乱”问题“清零行动”,建立物业化管护模式,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上做文章,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河道面貌,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