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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8-00130 组配分类: 措施及成效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关于警惕部分寄卖(售)行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7 发布日期: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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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措施及成效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关于警惕部分寄卖(售)行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7
发布日期: 2023-08-07
关于警惕部分寄卖(售)行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07 11:33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机构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开展典当、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寄卖(售)行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部分寄卖(售)行打着“典当”字样擅自开展典当、垫资过桥等金融业务,个别寄卖(售)行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进行违法宣传,诱导老百姓投资加盟,存在高息放贷和非法集资的风险。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非法从事金融行为侵害,进一步规范金融行业秩序,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在选择典当业务时,请选择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典当”业务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典当”、放贷和非法集资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寄卖(售)行有非法从事“典当”、放贷和非法集资业务的,建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县金融监管局:8611313  邮箱:jdxjr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