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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09-00020 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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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3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1 旌德县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12341730486364591B 方晓东 旌市监处罚〔2023〕1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不执行政府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多收价款147015元;
2.罚款147015元。
14.701500 14.7015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3-8-10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人民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