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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环 〔2023〕18号
生成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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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环 〔2023〕18号
生成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17:05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保障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排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关于保障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排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跨界流域水环境安全,针对近期徽水河旌泾交界出境断面水质总磷超标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我县徽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查清水质超标问题根源,及时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力举措,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徽水河旌泾交界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工业企业排查。以涉水、涉磷企业为重点,排查废水、废渣等含磷污染物治理情况:一是查清企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是否完善,废水是否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查清涉磷废物废渣是否安全堆放、安全处置;三是对企业周边地表水进行监测,查清总磷等特征污染物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是否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排查。对县城及镇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查清是否存在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直排污染水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徽水河流域各镇)

(三)畜禽养殖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排查。一是排查畜禽养殖企业是否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规范建设畜禽粪便堆放场所,养殖废水是否直接排放;二是对入徽水河干支流排污口进行排查监测,对不达标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查清污染源头,找准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徽水河流域各镇)

(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查清突发水污染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及道路运输监管责任是否落实;二是对县域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突出查找涉水、涉磷“小作坊”“厂中厂”等。(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

三、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不分阶段,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徽水河旌泾交界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止。

(一)全面排查。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工作职能和辖区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快速有效开展全面排查,认真细致研判分析,建立问题清单和治理监管台账。

(二)综合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一律取缔关停,做到“两断三清”;不规范问题一律立行立改,确保短期取得实效,尤其是入河超标水体,要立即采取封堵治理措施,达标后方可排放。对于工程量较大、整治时间较长的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解决当前“乱堆乱放”和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实施到位,从源头上彻底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徽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确保县域水环境安全。

(二)建立调度机制。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将纳入“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排查整治调度表》(见附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将纳入县委督查、县政府督办重要内容,对排查整治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