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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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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简明问答】《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3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3〕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该文件。

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1.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元/月·人。

    2.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5元/月·人。

问: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1.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145元/月∙人。

   2.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80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670元/月·人、半护理402元/月·人、全自理53.6元/月·人;

    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469元/月·人、半护理268元/月·人、全自理40.2元/月·人。

问: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1.2023年度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0元/月·人。

  2.2023年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元/月·人。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问: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解读机关:旌德县民政局

解  读 人:县民政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主任  唐灿灿

咨询电话:0563-860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