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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5-00236 组配分类: 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旌旧改办〔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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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旌旧改办〔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旌德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6 16:17 来源:旌德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3〕7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21〕18号)等文件要求,为完善老旧小区居住功能、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增强居民获得感,制定旌德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计划改造13个老旧小区,分2个片区实施,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89万㎡,涉及户数581户。

二、实施内容

1.改造基础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改造片区的水、电、气、信、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开展小区屋顶、外墙等安全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2.完善配套设施。根据现场实际,建设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设施,加强适老、适幼改造,补齐“一老一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3.实施连片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建设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整合片区资源,统一规划设计,做好与水电气等专营单位改造任务、改造内容的有效衔接,统筹设计施工方案,同步实施改造。

三、资金安排

多渠道筹集资金,本年度计划改造预算约2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约300万元,剩余资金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配套等进行筹集。水电气及各网络运营商等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支持居民通过直接出资、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改造。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3年4月)。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开工改造前,居民应对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等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按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招标等,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各类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

2.施工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根据项目施工图,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抓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杜绝出现先建后拆、重复改造造成的浪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参建单位、相关部门、社区等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进行改造项目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议由国有企业与本土物业公司及各社区物业公司混改重组,进驻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专营设施设备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改造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切实加强改造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档案资料移交等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改造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拨付使用等符合规定要求;项目责任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小区内统一的设计方案要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成效,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旌德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