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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08-00011 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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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价格行政处罚结果(1件)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1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1 老丁土鸡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8NPWL0X7 贾秀兰 旌市监处罚〔2023〕0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加工销售菜品未明码标价从事经营活动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112元整。
2、对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违法经营行为处以300元罚款。
0.030000 0.0112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3-7-2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老丁土鸡馆未明码标价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