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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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609/202305-0010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政〔2023〕39号
生成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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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政〔2023〕39号
生成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48 来源: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旌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县乡村振兴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云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根据旌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旌巩固成果办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镇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镇5个村,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一是确定监测范围。结合物价指数变化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根据确定的2023年全县监测范围为7900元开展排查。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三是聚焦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外,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上的政策宣传,全面准确落实“一户一码”。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水、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56日前完成)。召开镇、村两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做到参加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26日前完成)。组织镇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严格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整个识别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纳入监测后10天内制定帮扶措施。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部门沟通,及时指导开展数据比对,强化防返贫系统和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三)问题整改和信息采集录入(69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各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信息采集录入。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村收集后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再报至县乡村振兴局汇总,统一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3日前完成)。各村要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后报送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工作机制,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主体责任,精心组织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协调指导。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各村的跟踪指导,及时解答排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排查精准高效。联村组长每周到村对排查工作进行会商调度,带动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具体去抓排查工作,做到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确保所有工作落实到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组织人员,每周到各村实地开展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对集中排查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工作进展慢的村进行提示提醒和通报,确保全面落实排查责任。

(三)统筹推进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强化工作实效。认真落实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监测范围和程序开展识别标注,不搞规模控制,不搞优亲厚友,不搞弄虚作假,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注和风险消除精准真实、群众认可,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云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