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7-001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7-001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0 08:37 来源:旌德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国安代表:

您提出的“减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涨频率和幅度,统筹参保家庭的个人门诊报销比例。”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减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涨频率和幅度。

根据省统一部署,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较去年增加了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

其中: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15 元,个人缴费 35 元;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280 元,个人缴费70 元; 低收入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175 元,个人缴费 175 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从以上资料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筹资的逐年调整是国家根据人均收入、物价上涨、医疗技术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等诸多因素进行的适当调整,在增加居民筹资标准的同时,国家也增加了相应的投入,总费用960元,个人350元,国家610元,分别占总筹资比例的36.5%、63.5%,所以个人的投入相对较少。

二、统筹参保家庭的个人门诊报销比例。

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医保秘〔2020〕62号)第二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待遇: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诊所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普通门诊报销可向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延伸。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55%,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单次报销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0 元/次/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30 元/次/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报销限额 20 元/次/日。

第四条 以个人为单位设定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年度报销限额为 150 元/人,以个人为单位使用,家庭成员间不可统筹使用。

第十条 建立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制度:一个参保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宣城市居民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 30% 予以报销,封顶额 3000 元/年。

宣医保秘〔2020〕62号文件,明确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家庭成员间不可统筹使用,又建立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制度,也是考虑可能个别参保人因门诊医疗费用高,给予适当报销。医保的宗旨是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生大病返贫致贫。

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