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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307-0009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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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6 09:57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许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标准田改革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提出以及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正在逐步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现将我县的具体做法及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介绍如下: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我县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0-2030年),计划十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3.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6万亩。主要围绕土地平整、小田变大田、撂荒地整治等田块整治措施,配套灌排渠系和机耕道路,逐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二是政策优惠扶持。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规模经营主体等政策措施,从税收优惠、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大力优惠和支持。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从事粮、棉、油、灵芝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0元/亩的奖励;同时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对被评选认定为县级以上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表彰奖励,目前已经连续兑现十余年,补助资金总额600余万元。

四是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2022年我县印发了农业“标准地”改革试验方案,农业“标准地”就是指在土地流转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要素配套标准提供并设置相关引导性投入产出指标的农业项目用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充分整合各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田变大田、弯变直、坡改梯改造工程,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

五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县制定了《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资金70万元给予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主体负责人)年度贷款利息补助,助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扩大生产发展贷款贴息,解决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题。

六是实施农业“大托管”模式。县级印发了《旌德县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确定实施步骤,制定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重点开展以粮食作为生产的耕、种、防、收全程“大托管”服务和全程代管服务。

下一步,我县将全方位保障,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心!

 

           答复单位: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