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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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306-0009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旌自然资规函〔2023〕16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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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旌自然资规函〔2023〕16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3 17:22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发展土地指标”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期完成。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两块地块,一块位于孙村山庄后,属于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另一块毗邻孙村工业园区南边,该地块不占用基本农田。建议孙村村在村庄规划中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解决项目用地的规划合法性。待土地性质调整完善后我局将根据孙村村发展需要,保障工业用地指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