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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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306-0009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B类) 文号: 旌自然资规函〔2023〕15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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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B类)
文号: 旌自然资规函〔2023〕15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B类)
发布时间:2023-06-13 17:20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凤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林企业附属设施农用地,促进农、林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期完成。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农、林企业附属设施农用地”属设施农业用地范畴,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若占用耕地,需纳入《旌德县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鼓励使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近年来,我局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保障各镇用地需求。高标准编制完成《旌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充分考虑各镇对设施农用地的需求,并落实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有序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中统筹划定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各镇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