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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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3 15:39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强大玉代表:

提出的关于降低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红比例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2〕14号精神,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按照2022-2025年55%、60%、65%、70%的比例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的产业项目须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2、中央及省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产业分红也是考核中的一项,省对县要求产业项目资金分红需占项目资金6%,其中资金可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奖补、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等,最大限度起到联农带农作用。

3、县乡村振兴局依据工作职责,全力支持各镇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并提供工作指导,协助各镇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就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进一步为各镇在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提供指导,推进乡村振兴。




答复单位: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