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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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307-0000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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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3 15:29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学忠委员:

提出的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2〕14号精神,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按照2022-2025年55%、60%、65%、70%的比例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的产业项目须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2、中央及省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产业分红也是考核中的一项,省对县要求产业项目资金分红需占项目资金6%,其中资金可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奖补、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等,最大限度起到联农带农作用。

3、县乡村振兴局依据工作职责,全力支持各镇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并提供工作指导,协助各镇谋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类项目。

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继续按照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内,指导各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完善基础设施短板,带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

 

 

答复单位: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