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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06-00129 组配分类: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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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二)
发布时间:2023-06-20 10:50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宣城市田间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2MX84LXA 胡铭浩 旌市监处罚〔202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已构成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0.500000 0.0000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3-6-16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