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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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306-0002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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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15:38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方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部分街道及新区道路进行更名,彰显地方文韵味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区划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县城许多道路名称是规划时临期起名沿用至今,如规划路、纬一路等”,根据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旌德经开区篁嘉园区道路正式命名的批复》(旌政秘〔2022〕 44 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现将篁嘉园区道路命名如下:原经七路命名为兴隆路;原经八路命名为灵芝大道;原经九路命名为白地路;原经十路命名为俞村路;原纬一路命名为版书路;原纬三路命名为孙村路;原篁嘉大道命名为篁嘉大道”。经开区篁嘉园区原临时起名道路已正式命名,命名方式与您提出的“以10个镇或中国传统村名命名、以地方特色命名”建议基本一致。

4月18日上午,旌德县民政局召集县文明办、自然资源规划、住建、文旅、党史地方志等部门召开了旌德县地名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座谈会,针对该项议题开展了座谈,确定了初步的工作思路。根据商讨结果,初步拟定《旌德县城区道路规划方案表》,适时成立了旌德县地名工作专家库;6月21日下午,旌德县民政局组织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建、文旅等部门及县地名工作专家等再次召开座谈会,对《旌德县城区道路规划方案表》(初稿)再次进行座谈和讨论。下一步,县民政局作为旌德县地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充分征询地名工作专家库专家意见,对城区道路规划方案进行再梳理,广泛征集拟命名意见和建议,确定变更命名、正式命名的道路范围及道路起止点,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命名,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下一步,旌德县民政局将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做好城区道路街、路、巷牌的设置和日常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