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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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306-0004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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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5 08:19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伟  委员:

您提出的于将县中医院由政府回购进行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2015年12月22日,原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发布旌国土告字(201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旌德县旌阳镇新桥园区三溪路北20275.92平方米土地。其设置了土地竞拍条件,土地竞拍条件核心内容为旌德县中医院易址重建,采用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项目合作建设模式,该宗地的竞得者即为新中医院的社会投资者,承担中医院建设的责任。中医院新址建成后由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经营40年,40年经营权到期后,往后再延续20年经营权,60年后经营权和全部资产零负债零担保移交政府。

2.县中医院虽为托管运行,但公立性质不变。2016年宏琳公司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主体。2017年9月18日,宏琳公司与原旌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该协议第二条规定,原旌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诺宏琳公司经营期限自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实际交付宏琳公司经营管理之日起60年,宏琳公司在新中医院建设及运营期投入的资本为1.5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投入1700万元,医院新院区建设及医疗设备购置1.4亿元,其他为日常运营资金投入。

3.“将县中医院由政府回购进行运营管理”事项诉求我委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代为反映,并向省、市卫健委反映争取支持,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答复单位: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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