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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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305-0006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号: 林国函〔2023〕71号
生成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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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号: 林国函〔2023〕71号
生成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6:41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林业局,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3月9日 


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结构、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有效保障国有林场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森林生态安全和提升森林质量部署要求。以新一轮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统领,以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建设为抓手,以增强林业生态功能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为目标科学开展森林经营,逐步调整林分结构、释放林木生长空间、提高林地生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生态区位和林分生长现状等,按不同森林类别,分区域确定经营方向、目标、策略和技术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

——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通过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国家储备林和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实施,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省级统筹部署、市县牵头负责、国有林场组织实施的闭环落实机制,压实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设目标

2025年末,全省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达到4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9%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30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林分结构不断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森林固碳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扩面增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和方式,大力推进场外合作造林模式,积极挖掘和拓展国有林场造林绿化空间,有效增加森林经营面积和森林资源总量。

1.采伐迹地等造林

对现存的采伐迹地等,重点选择乡土树种或珍稀名贵树种,实施迹地更新造林,培育大径级材。对造林难度大的废弃矿区、石质山等,可通过见缝插绿、见空植绿等方式,扩大森林面积。到2025年,完成造林2.95万亩。

2.场外合作造林

用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发挥国有林场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辐射周边村镇,采取林权收储、集体林地委托代管、股份或合作造林等方式开展场外合作造林,逐步增加国有林场森林经营面积。2025年,完成场外合作造林5.83万亩

(二)聚焦提质增效,科学开展森林经营

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合理修编和规范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主导功能、经营目标、经营类型和经营措施,多措并举提升林分质量和效益。

1.森林抚育

以培育多功能、近自然、健康稳定的森林为目标,充分利用森林自然演替和更新能力,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补造、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等措施,促进林分蓄积增长和质量提升。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205.75万亩。

2.退化林修复

根据不同林分类型和退化等级,采取更替改造、择伐改造、补植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方式,促进林分更新,改善林分结构,增强林分防病御灾能力,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到2025年,完成退化林修复29.10万亩。

3.低产低效林改造

采取“宜保则保、宜采则采、宜改则改、宜防则防”的综合治理手段,重点推进马尾松、国外松、杉木多代连作或多代萌生的低产用材林和低效公益林的改造,不断提升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到2025年,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8.32万亩。

(三)聚焦示范引领,扎实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示范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示范效应,加快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步伐,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1.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根据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确定示范项目的森林培育方向和目标,选取具有代表性和提升潜力的林分,实施森林经营措施,有序推进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2023-2025年,完成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分年度任务(其中:2023年示范项目建设任务4.49万亩)。

2.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

推进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规范编制试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实施方案,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持续优化森林经营措施,有效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探索不同森林经营类型的可持续森林经营示范模式。2023-2025年,完成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2023年试点任务量5.03万亩)。

3.国家储备林建设

全面落实《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优先营造和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采取集约人工造林、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调整现有林分密度和树种结构,改善林木生长条件,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林分质量。2025年,建设国家储备林34.74万亩。

4.碳汇林建设

在扎实推进国家森林碳汇试点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国有林场立足森林资源禀赋,通过抚育措施,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分蓄积增长,增加森林固碳能力。2025年,完成碳汇林建设10.27万亩(其中:霍邱县西山国有林场国家试点面积2.52万亩)。

5.种质(良种)资源基地

加快国家和省级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提高林草良种产量和质量。到2025年,建设种质(良种)资源基地0.51万亩,其中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0.16万亩,林木良种基地0.35万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科技支撑。深化与省内外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发挥林业科技在森林质量提升行动中的支撑作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协调财政专项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等以及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活动。

    (四)注重督促引导。发挥林长统筹作用,将森林质量提升行动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及时总结推广森林经营成功模式和技术措施,发挥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