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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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605319C/202305-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 2023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索引号: 11341730MB1605319C/202305-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 2023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 2023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12 15:38 来源: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宣城市粮储局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宣粮储函〔202314 )要求, 为高质量开展全县“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现制定《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 结合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在粮食生产和购销领域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在粮食生产和购销领域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粮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二、抽查事项和内容

()第一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 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 (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执行情况; (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 符、质量安全、储存安全情况; (3)其他依法抽查的内容。

3.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1)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 (2)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地方储备粮财务核算情况。

4.粮食库存检查:(1)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 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承储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 (4)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制度、标准和技术性规范执行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的内容。

()第二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 (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的内容。

2.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 (2)商品粮原粮卫生和质量安全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数量情况; (4)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1)承担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任务的参与者执行销售出库政策制 度、标准及技术性规范情况;(2)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三、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一单两库”

1.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对本单位所承担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 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 同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2.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于持有效执法证的执法人 员,按照要求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库; 并根据执法证年审情况及人员岗位调整情况, 做好动态管理, 确保执法检 查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3.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库。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常态化及时做好检查对象库的检查对象完善调整工作,确保不遗漏。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 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3531日前)

()随机摇号。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检查“一企一表”。(完成时限:第一批2023610日前,第二批20231015日前)

()现场检查。 根据“一企一表”,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第一批 2023710日前,第二批2023125日前)

()结果公开。于检查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将抽查结果 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 社会公示公开。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 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 “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走深走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全面完成本部门定向抽查任务。

()严格责任落实。 按照抽查计划,切实加强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部署,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步骤、严格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流程, 实施监管,推进随机 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在抽查任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要将抽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做到监管执法全程留痕,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

()营造良好氛围。“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 要转变监管理念, 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强化工 作研判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网站、微信群、宣传资 料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工作宣传,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