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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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304-0003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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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5 10:4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订背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号)等精神,省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精准补短板作用,通过对原奖补政策梳理、资金整合优化、绩效结果运用等综合分析,参考中央财政补助办法,针对我省国土绿化短板和弱项,统筹考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和省级财力可能,以“公开公正、引导激励、扶持重点、绩效导向”为原则,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制定了《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订原则

一是坚持政策衔接、突出扶持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落实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统筹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推进科学实施国土绿化,扶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在政策上不与省财政其他转移支付资金重叠交叉。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创新支持方式。根据不同支持内容的政策目标、任务特点,如对新造林、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国家级和省级考核激励等,分别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竞争性立项等支持方式,分类测算、综合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三是坚持引导激励、提升资金绩效。以绩效为导向,将工作任务完成实绩、考核和评审结果等与奖补资金挂钩,并根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对资金测算情况进行调节。

三、主要内容

《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第一章总则,包括5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资金内容和性质、部门职责、实施期限。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包括5条,主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方法和标准、资金使用方式等。第三章资金申报和预算下达,包括4条,主要明确林业任务计划和资金申报、预算编制和下达程序及要求。第四章预算执行和监督,包括5条,主要明确资金管理要求、监管责任、违规违纪违法处理依据。第五章附则,包括2条,主要明确解释权限、施行时间、废止相关文件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资金支持方向。奖补资金支持对象为获得省级林长制考核激励、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设省级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获得国家级森林城市称号的市、县(区)。

(二)资金分配方法。奖补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根据不同支持内容的政策目标、任务特点选取相应的因素和权重,分类测算、综合奖补。林长制考核奖励按照年度林长制考核结果予以奖补;国土绿化提升奖补按照工作任务、资源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选择相应权重测算,其中对新造良种油茶林,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按每亩不低于800元标准给予补助;国家级森林城市按100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采取项目法分配的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木本油料示范园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每个县(市、区)奖补1000万元。

(三)资金申报要求。每年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林业局印发的任务申报通知,组织申报下一年度工作任务量和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