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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守正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1 发布日期: 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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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守正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1
发布日期: 2023-03-11
【负责人解读】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守正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1 18:02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起,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直达资金要求,扎实做好资金直达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依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皖乡振发〔2021〕20号)、《旌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文件,以制度形式规范了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拨付、管理等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切实用资金杠杆来撬动项目建设,便于将有限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对2021年和2022年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各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建议和意见,2月上旬由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起草、会商,3月10日修改完善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制定本文件,对各镇、县直相关单位在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拨付、管理上进行明确,形成了职责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更好的实现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主要任务

制定本文件,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直达管理要求;二是加快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更好的让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项目资产管理,通过资金拨付,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工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管护责任,引导企业入住,实现联农带农和产生效益,对未完工的项目,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调度施工进度,要求其尽快完工。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申请。二是明确了县直相关单位职责,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到村项目,指导项目实施,督促施工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项目验收。三是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拨付申 请规范审核,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末端。不得违规拖欠资金,也不得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县直相关部门和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加强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二)强化督查保障。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监督,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大力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水平。

(三)强化考核评价。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联动监控督查。每月定期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评价平时考核得分的依据。


解读机关: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谭守正

咨询电话:235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