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对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交办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的做好今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旌德县人社局共受理旌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序号为104号、121号;政协旌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5 件,提案号为116号、117号、118号、119号、120号.
二、办理方案
(一)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组, 江雅为组长,方国祥、张玉春、刘张松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程晟。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具体承办人,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答复。
(二)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县政府交办会议要求,为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好、办实,我局交办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认真学习交办文件精神,成立领导组织,制定交办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办理工作,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
2、具体办理阶段。(4月1日至5月底)4月20日前,承办部门根据建议和提案要求,登门拜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了解他们心愿,认真开展交流和沟通。4月底前,开展一次调查研究,针对建议和提案内容,实地开展调研。5月20日前,承办部门根据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调查研究等情况,形成建议、提案答复初稿,报局主要领导审核。5月底前,根据交办文件安排,将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上报县政府督办室审查及分管县长审定。
3、送达反馈阶段。(6月10日前)县政府督办室审查及分管县长审定后,承办部门及时形成正式建议、提案答复稿送达每位代表和委员,并按要求及时向代表、委员征求建议、提案办结满意度,填写《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和《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
4、总结提高阶段。(6月20日前)各承办部门,结合本部门承办实际,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不足,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三)办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2、规范操作,讲究方法,热情办理。各承办部门要注意工作方法,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邀请代表当面座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真正了解他们的意愿,对能解决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认真诚恳地向代表和委员作好详细的解释工作,力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
附件:
1.旌德县人社局2023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旌德县人社局2023年度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2023年3月21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