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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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301-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2〕80号
生成日期: 2022-06-29 发布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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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2〕80号
生成日期: 2022-06-29
发布日期: 2022-06-29
关于印发《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08:59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7日

 

 

 

 

抄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兴隆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行质量,健全城乡道路保洁和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改善道路生态环境,大力服务“河长制”和“林长制”,实现“路更好、水更绿、山更青”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更和谐的生态兴隆,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长效监管、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路长制,现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道路管理保护体系,助力“路更好、绿化好、景更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在2017年8月底,全镇所有道路实施路长制基础上,建立镇、村二级路长体系,覆盖全镇范围内所有道路,制定“一路一策”治理目标。

二、 工作任务

为更好地服务林长制(山更绿)、河长制(水更清),实行镇村二级路长制。

(一)镇级路长。是道路环境治理、道路监察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本镇区域内道路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本镇道路日常巡查和环境整治工作,推进道路治理、占路经营、乱倒垃圾、绿化修复、文明创建、非法乱占等、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指导下级路长履行职责。

(二)村级路长。是道路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道路的绿化、及时清理陈年垃圾、占道经营、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对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落实整改,制定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道路整治,保护道路绿化及清洁等。

(三)兴隆镇各级路长名单。总路长:陈静(负责路长全面工作:联系光荣村、大礼村),王啸(负责路长全面工作:联系三山村、三峰村)

路长:刘晓武、李明星、程翀、张光虹、郭慧玲、任建平、倪海超、汤芳月、汪义华、程国安、洪少敏、戴桂云、刘斌、周云龙、任志明。负责具体联系路段路长制工作(详见附表1、附表2)

三、 组织保障

把实施“路长制”,作为服务“河长制”“林长制”,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隆镇路长制领导小组

 长:王  啸

副组长:张光虹

 员: 王家学 何庆源 黄永庆  任建平 倪海超 汤芳月 汪义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何庆源兼任,负责建立三个台账和四个清单,推进指导全镇路长工作。

二是加强巡查调度。制定路线,明确重点,定期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巡查结果全镇通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措施,定期开展调度。

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三长制”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出路更好、水更绿、山更青的舆论氛围。

附件1.兴隆镇区域内主要道路清洁整治路长名单

2.兴隆镇区域内重点路段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