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211-0009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孙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1
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211-0009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孙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1
【本级政策解读】《孙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1 12:09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 以更高站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更大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更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我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孙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旌德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修订稿)》结合孙村镇实际拟定《孙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初稿,并征求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正式文,报孙村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大气环境;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每个村要制作不少于2条的宣传横幅,组织召开村民专题会议学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和 “第一把火”处罚案例形成舆论引导作用。农业站要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大户示范、重点推广、现场会、田间课堂等,普及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三)细化禁烧包保网格。严格落实“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禁烧责任,明确三级网格责任人,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包保责任一览表,确定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及对应田块,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压实禁烧包保责任报镇环保站备案。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将秸秆禁烧宣传、劝阻、扑灭工作纳入对生态护林员的考核,落实全天候巡查、处置机制。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加强种粮大户和农机作业队伍管理,坚持市场导向,严格奖惩,将他们培养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示范户;加强精神疾病的特殊群体,公安、司法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督促监护人加强监管;加强对于年老体弱、难以处理秸秆的人群管理,联村干部应结成帮扶对象,帮助及时清理秸秆。

(五)加大焚烧秸秆打击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的行为。对故意焚烧秸秆的当事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六)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按照“以疏促堵”原则,细化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结合本辖区秸秆产生量及收种茬口期,做到“产处平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量满足实际需要。

六、创新举措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重点时段将对各行政村禁烧责任落实和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镇主要领导。

(二)制定《孙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对和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村 “两委”干部绩效工资和联村干部年度考核名次挂钩。

七、保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扣减奖励资金等责任追究;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被省、部级通报2次及以上火点的联村组长、联村干部、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镇纪委要严肃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读机关:孙村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刘俊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866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