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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212-0001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4 发布日期: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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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4
发布日期: 2022-12-14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2-14 19:38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构 备注
1 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第四条第十三项: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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