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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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609/202210-0011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3 发布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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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3
发布日期: 2022-10-17
关于印发《云乐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0:23 来源: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35号)、《宣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乡振〔2022〕13号)和《旌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旌巩固成果办〔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组织和动员镇村各级干部、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进村入户开展排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

5个村

三、排查内容

全面梳理国家乡村振兴局反馈问题、2021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暗访调研反馈问题、第一轮集中排查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发现问题,结合2022年防返贫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

(一)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省暗访调研反馈问题、第一轮集中排查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发现问题的村,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村。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的村,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村。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占比较高的村,以及收入较低的脱贫人口占比较高的村。

(二)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2020年以来收入持续下降的脱贫户;整户无劳动力,特别是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兜底保障的农户;基本生活困难,特别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户老人。

(三)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旱情及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对整户无劳动力需要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不够等问题。部门和基层责任压得不实、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数据比对机制不落实、网格员管理不严、应纳未纳或体外循环、风险消除不稳定等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10月14日前完成)。各村要根据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梳理汇总有关情况,确定重点村和重点农户名单。

(二)开展入户排查(11月11日前完成)。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动员和组织村两委、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整改过程中收集好整改佐证资料。统筹做好2022年防返贫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

(三)规范动态管理(11月25日前完成)。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发现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的,严格按照第一轮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发现帮扶联系人难以履行职责的,11月底前调整到位;发现帮扶措施不精准的,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发现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的,11月底前确保落实到位。

(四)提交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梳理第二轮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工作亮点、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书面报送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县镇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发挥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部署。各村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各平台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协助,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实行双周调度机制,加强系统监管,适时开展实地暗访调研,对工作进展较慢的村进行重点督办。集中排查期间,镇纪委和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将组建督导组,采取暗访调研、现场指导、工作调度、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各村要总结提炼集中排查期间的成功做法和典型,11月11日前发送至振兴村振兴工作站。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排查工作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排查见底、问题整改清零,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便车,原则上不搞大规模集中排查。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系统数据和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