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项环境要素的监测;
2、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等工作的验收监测;
3、负责排污单位治理设施监督监测。
4、负责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监测。
5、负责对污染物减排的要求进行监督监测。
6、负责环境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工作。
7、负责空气自动站的运行及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监察大队
1、负责对企事业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点源污染和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监查。
4、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
5、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6、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
7、负责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8、负责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及报表工作。
9、负责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转监督。
内设机构:总量办(内含污防办)
(一)总量办日常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总量控制年度计划,分解并组织落实污染物总量任务目标。
2、负责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报批与核定。
(二)污防办
1、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排污申记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
3、负责环境统计、污染物减排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的现场检查指导、定期调度、分析总结、上报反馈工作。
内设机构:生态办(内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
(一)生态办日常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生态领导小组和我县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检查全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考核验收办法,督促指导、考核验收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保障生态建设规划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负责组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生态建设的检查、考核与评价,提出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4、负责创建工作的衔接汇报及达标验收申报工作;
5、负责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生态红线划定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
1、组织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政策扶持及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4、负责各乡镇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工作。
内设部门:审批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导则;
2、负责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3、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技、标准工作,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清洁生产工作;
4、参与承担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5、参与查处承担审批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违法行为;
6、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内设部门:办公室(内设法制办、规财科、宣教股)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工作的督查、调度、协调;
2、负责草拟机关综合性文稿、政务信息及会议纪要;
3、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及文件传阅工作;
4、负责政工、劳资、老干部工作;
5、负责机关日常工作上请下达、会议安排;
6、负责后勤保障、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工作;
7、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二)法制办工作职责
1、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负责办理和处理环境保护提案、议案工作;
3、负责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及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及有奖举报的管理工作;
5、负责环境执法监督;
6、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
7、负责企业评优及文明单位的环保考核工作。
(三)规财科工作职责
1、负责排污费的解缴管理工作。
2、负责环保补助资金、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局事业、基本建设、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全局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4、负责监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宣教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环境保护信息采集、信息公开、新闻信息拟定、审核及报送工作;
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旌德环保微信公众平台、旌德论坛、局外人等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协调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工作。
内设部门:信访办
负责全县12369环境举报系统管理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上级转办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报告等工作。
负 责 人:叶强
办公电话:0563-8602868
办公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环境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2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