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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210-00081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三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旌住建〔2022〕127号
生成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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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三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旌住建〔2022〕127号
生成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三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10 10:49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根据《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旌住建〔2022108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全县在建工程18项,下发《建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18份,《建设工程起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工程起重设备停止使用通知书》6份,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施工安全隐患、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少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墙体孔洞封堵不密实,砌体结构灰缝不饱满,裂缝、渗水情况未按规范要求处理;个别项目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不密实,现浇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等外观缺陷;个别项目梁钢筋弯锚长度不够、墙柱钢筋偏位、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安全管理。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核不及时、规范,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未及时开展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六项机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监理单位安全验收未签字。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履行好连带职责,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缺失,未实质落实安全管理。

2、脚手架工程。多个项目存在脚手架与建筑结构间距较大且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或未绑扎牢固,架体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模板支撑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个别项目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扫地杆、纵横向拉结杆拉结不到位。

3、起重机械。多个项目起重机械维保不到位,较上季度安全隐患问题成上升趋势;起重设备基础积水现象严重;起重设备存在主钢丝绳、小车钢丝绳断丝严重,限位器无效等现象;

4、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闸多机、私拉乱接现象较普遍,配电箱及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或连接不到位,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钢筋加工区各开关箱道路不畅通、箱体未标识或标识不清。

5、高处作业。多个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局部安全网破损,电梯井口及相关洞口未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要求做好水平及垂直防护;楼梯及楼层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个别项目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四)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少数项目人员进场信息排查台账、“一人一档”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防控资料不完善;少数项目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部分项目土方未覆盖、道路未硬化,车辆出入未严格冲洗,道路积尘严重。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落实较好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旌德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施工单位(联合体)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丁荣风,总监高珂。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县通报:

1、年产120万平方米室内装修部分件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百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飞翔;

2、旌德县产业结构提升一体化建设项目(日用品产业园),施工单位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建兴。

(三)对严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碧桂园项目10#11#18#-23#25#楼工程,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刘杰予以通报批评;施工单位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汪士宏先予以通报批评,待县城管局立案处罚后,我局将结合该项目工地整改情况酌情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分析原因、落实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24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建筑施工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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