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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旌德县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5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208-00356
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旌德县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5
旌德县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5 14:45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一是到2025年,全县总托位数达700个(2022年新增托位数38个,2023年新增托位数4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5.12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到2025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新增公办学位72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到2025年,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服务。三是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旌德县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托育园实施方案》,坚持普惠优先,优化和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奖补政策。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2年底至少建成1个家庭托育点,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

2.加快城乡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民办幼儿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按省、市要求落实并完善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

3.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必须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现有的公办幼儿园全部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落实省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

(二)稳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增效

1.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三孩”政策等因素,加强城乡适龄幼儿人数与学位的科学预测,完善学前教育建设规划,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补足配齐公办园学位。加快县示范幼儿园总园建设;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公办城东幼儿园,改扩建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逐年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统筹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整体扩增公办园学位。(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3.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推动民办园向普惠优质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三)强化师资保障,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1.加强教师配备。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师资供给规模,多渠道补充公办园教师,重点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力量。2022年招聘12名幼儿教师补充到县示范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提高培训质量。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鼓励支持优质幼儿园采用送教下乡、幼教骨干下基层、在线培训等方式结对帮扶薄弱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1.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面向家长提供延时服务,解决家长“接娃难”问题。(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人社会、县财政局)

2.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按照省《安心托幼行动方案》规定,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年底对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50元/生·年标准进行补助。积极落实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教体局《关于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财行〔2022〕76号),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按照省、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精神,提高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比例。(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二)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标准,由托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部门审核后,按县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

(三)强化要素保障。贯彻落实省委编办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优先保障公办幼儿园园长等重点管理教学人员用编。(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