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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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205-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司法局“一改两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司发〔2022〕21号
生成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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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司法局“一改两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司发〔2022〕21号
生成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关于印发《旌德县司法局“一改两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15:11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旌德县司法局“一改两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处、中心及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改进作风为重点,以为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形象,努力发扬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司法精神,着力推动法治旌德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平安旌德建设,为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贡献司法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一改两为大讨论”活动

将每月第一周周一定为活动日,集中开展以“一改两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围绕改进作风我们怎么做、为民办实事我们做、为企优环境我们怎么办,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每期安排3个股室、局、处、中心或司法所(以下简称各股室)进行交流研讨,把专题讨论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争先进位、创新进取、互相配合的意识。

(二)开展“作风建设强队伍”行动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党建+”思路统领全局,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统筹推进律师、公证等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打造“书香司法”。以打造“书香司法”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搭建读书平台,完善读书借阅室设施配备,建立健全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收集个人读书需求,定期添置图书,丰富读书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读书交流会,采用相互荐读、骨干领读、交流共读等多种方式,在全局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3.建立工作清单制度。紧扣202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各股室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要求,梳理重点工作及常规性工作,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责任清单。每月专项调度清单完成情况,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未能如期完成任务或工作成效不达标的需在周一例会上进行情况说明并明确整改时限,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推动全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

(三)开展“为民服务践初心”行动

1.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强“小蓝花”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活动记录、志愿者激励等机制。定期收集民情民需,编制符合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结合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月”“红色星期五”、党员活动日等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组团式、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聚焦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帮扶、点亮微心愿等活动,促进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2.开展“公法快车”服务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按照《旌德县司法局2022年度“公法快车”服务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形式多样、高效便捷的“公法快车”活动,将公证服务、法援服务、律师服务等与基层组织、人才、产业、生态、文化振兴有机结合,积极发动村级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参与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最直接利益,提升群众公法获得感。

3.加强“两水调解工作法”宣传推广。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各村“百姓评理说事点”、乡村法治文化广场等为载体,积极推动“两水”阵地建设。发动村(居)党员、社会“五老”人员参与“两水”调解工作,将“两水调解工作法”纳入调解员业务培训内容,努力培养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员,并择优进行表彰。采取视频拍摄、图文讲解等方式强化“两水调解工作法”典型案例宣传,增强群众知晓度,培养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两水调解”的习惯。

4.开展“人民调解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每月矛排工作例会,印发月度工作提示。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推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完善“镇、村(社区)、村组(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加强全年矛盾纠纷化解及信访稳定工作,充分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功能, 及时捕捉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及时调解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5.提升社区矫正质效。做到“六个一”,确保“六个100%”,规范日常管理。做细分级分类工作,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切实将重点人员管控落到实处。定期开展以案说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执法水平。新建版书矫正对象劳动基地,开展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帮助矫正对象再就业。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根据文件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逐步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6.打造法治文化旅游线路。以乡村旅游线路景点为主线,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法治文化要素的景观带。从龙川村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入手,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地域文化有机融合,在孙村镇、庙首镇、白地镇等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场馆,打造特色法治教育阵地集群,沿线因地制宜建设法治长廊、法治游步道等景观,与“九井十三桥”法治馆串联形成一条法治文旅专线。以法治卡通人物“小芝”为指引标志,绘制法治文化自助旅游手册。

(四)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

1.设立经开区公法服务站点。在经开区挂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企业需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订制公共法律服务“菜单”。根据企业“点单”,结合公法服务流程,确定责任人转办或代办,完善法律解释、申请受理和案件审批、指派、承办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分类处理机制,根据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轻重缓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为特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的“三台”融合服务,为经开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援助。  

2.开展法治副书记助力乡镇企业行动。实施法治副书记联系乡镇企业机制,鼓励法治副书记积极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每月到联系企业走访不少于1次,详细了解企业制度建设、合法合规审核、矛盾纠纷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并加以指导,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由法治副书记“一对一”弥补“法律明白人”在涉企法律知识储备上的不足,形成法治副书记与“法律明白人”协同互补的良好局面,为乡镇企业发展配齐法治保障人员。

3.提升普法进企业实效。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穿企业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喜迎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赴企业开展法治巡讲活动,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构筑“线上”普法集群,利用公众号实时推送法律常识、法律新规、法律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派驻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一改两为”工作的领导。各股室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将“一改两为”作为本部门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字当头,自觉把严实要求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阶段和全过程,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调度和督导力度,推动作风建设真改真变、常抓常新。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活动有关信息,积极向各级媒体展现活动成果,在全局、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每周向人教股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