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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203-00048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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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9 10:59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相关部门,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全县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230号)、关于做好全县建筑工程2022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旌住建〔20224)等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202237日至310日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16个在建工程,下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停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另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建筑起重设备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两次检查共排查质量安全隐患151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项目砼局部存在蜂窝、麻面现象;个别项目回填土未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后浇带未按规范处置;个别项目桩基轴线交底资料不齐全,工程施工程序未报主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部分项目钢制卸料平台未根据施工方案搭设,锚固段留置长度、钢丝绳直径、卡口数量、方向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规范;少数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部分钢筋加工机具无保护罩;少数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个别项目存在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未系扣帽带现象。   

(四)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进出未进行测温和查验“安康码”;部分项目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现场内道路局部未硬化,道路积尘未及时清扫,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的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县通报:

宣城旅游学校迁址新建项目,施工单位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防疫工作相关部署,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建筑施工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做到慎终如始,保障公众健康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大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按照《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等要求,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加强装饰装修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2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