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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11-00506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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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24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24 16:17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消费者就餐,应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齐全、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

 2、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

 3、就餐时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并索取发票等凭证。

   4、应该避免去人员聚集密度大的餐厅,就餐前应该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倡导使用“公勺公筷”。

   5、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剩餐“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