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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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112-0003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鲍童德解读《旌德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6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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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鲍童德解读《旌德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6
发布日期: 2021-12-16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鲍童德解读《旌德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6 11:34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切实优化我县法律服务环境,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宣城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宣司〔2021〕7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由旌德县司法局负责起草文件,并向各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经局领导审议通过后发布。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效排查出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针对性进行疏导、化解,实现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防范在先,切实优化我县法律服务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集中排查重点
1、以法律服务咨询为经营内容的公司、中心、工作室、代理点、接待点等;未经登记注册,或已登记注册但提供诉讼、非诉讼业务代理等有偿法律服务或介绍法律服务业务的公司、机构等。
2、在工伤、道路交通、人身损害等事故受害者救治的医疗场所或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场所拦截、招揽、介绍案源的人员。
3、以公民代理身份代理案件、代理出庭,并收取财物的人员。
4、与上述人员合作,从案件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中共同分成的人员。
(二)依法依规打击取缔重点:
1、在公共场所违法违规张贴广告、发放名片招揽案源的;
2、拉拢、腐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工伤认定机构、仲裁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案源的;
3、以免费“法律服务咨询”、“技术咨询”、“法律事 务”、“代书”等名义承揽、介绍有偿法律事务办理或违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4、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拒绝调解、提起仲裁、诉讼、信访为要挟,无理缠诉或唆使当事人漫天要价的;
5、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组织、唆使当事人及亲友到涉案企业、单位或对方当事人生活、生产工作场所哄闹滋事、施加压力,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或工作生活秩序的;
6、假冒当事人近亲属身份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的;
7、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者以合作的名义,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案源、获取费用分成的;
8、非我县辖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县设点执业,违规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9、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并非本社区、单位、社会团体的公民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各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治理方式
1、对于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打击;对违规收费的,由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如有发生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进行妨碍、阻挠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徇私枉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27日至元月9日。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单位职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普及,告知广大群众有偿法律服务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公示各单位的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2、集中治理阶段:元月10日至元月22日。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开展专项治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排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和取缔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妨害公民合法维权的行为或机构。
3、总结提高阶段:元月23日至元月31日。将专项治理过程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汇总,向社会公开公示,引导全县人民不轻信非法机构、个人关于“包打赢”、“关系好”、“赔偿高”的虚假承诺,在需要法律服务时应当向正规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咨询或寻求帮助。

五、创新举措

分部门进行不同方式地进行排查,使得排查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全面。各部门分工明确,专项治理更加有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为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旌德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由县委政法委组织适时进行调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各成员单位务必压紧压实责任,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深挖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负责联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实施,各成员单位配合协作,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妥善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重叠、缺位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县司法局提请县委政法委协调处理。
(三)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整 理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建立法律服务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送工作进展和阶段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