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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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201-0000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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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4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4 17:00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我分局坚决落实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落实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密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县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中共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健全完善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紧扣党史学习教育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讨论、现场教学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宗旨意识。

(二)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根据《旌德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两山”基地复核评估材料汇总上报,征集“两山”转化路径典型案例29篇。

2.启动旌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等创建前期工作,县财政计划保障经费118万元。

3.完成3个镇(兴隆、三溪、蔡家桥)政府驻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9个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第三方运维(县财政保障3年总运维费148万元)及4个村(浩庄、霞溪、桥埠、芳岱)污水处理、3个村(浩庄、霞溪、桥埠)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

4.启动PPP项目资金实施2个村(江村、朱旺)及省补资金实施5个村(古城、路西村、三山、庆丰、华丰)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

5.完成全县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查,上报市级2个问题(新庄村进水量低、洪村村设备损坏)。

6.开展17个行政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摸底调查,计划编制5000万元的改造提升项目,县财政保障编制费29万元。

7.完成旌德县“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自查,上报市级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有水电站15座,其中位于核心区的有5座,仅拆除了1座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的水电站;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徽水河主城区段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废水直接排入保护区核心区。);4个自然保护地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三)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升级版”2021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考核任务为PM2.5年均浓度小于等于24.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比例达到94.9%以上,重污染天数为0截至1123,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99.1%,重污染天数为0预计年底能够顺利完成考核任务。印发《旌德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生物质锅炉摸底排查,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摸底调查,VOCS源头替代企业清单摸底调查,上报《2021-2023VOCS综合治理年度项目清单》、《旌德县生物质锅炉改造计划》,并根据上级要求实施整治。5家工业企业实施生物质锅炉整改。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测工作;开展2020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保证金奖补资金56.6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2万余元。收缴2021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74万元。组织生态环境、财政、农水等部门对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督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火点及时交办,迅速处置。组织召开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通报火点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及时开展疑似火点现场核查,并上报核销材料;实施空气质量污染情况每日监控上报,出现异常及时交办。及时上报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数据。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整改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升级版”序时推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沙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已完成勘察、设计、落实四通一平,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预计年底建成;积极推进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2019年度2个项目均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0年度1个项目正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徽水河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2174号)文件,20213月旌德县城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按照要求开展备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保护区界标14个、交通警示牌14个、宣传牌3个的制作安装;启动旌德县丁家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方案初稿已经完成;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建设及水质监测,20214月完成我县19个入河排污口标志牌的制作安装,8月份完成4个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工作,水质均达标排放;协调保障我县2个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每日关注水站运行情况和数据变化,7月开展我县2个水站站点周边环境排查工作,确保水站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水站实施监测及预警作用;持续开展地表水例行监测对全县6个地表水断面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白沙水库、徽水河备用水源地)开展每月一次的例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20211-10月份,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南元桥断面水质类别均值达到Ⅱ类标准,达到Ⅱ类考核要求,旌泾交界断面水质类别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滑渡断面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沙水库,徽水河备用水源)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标准,均达到Ⅲ类考核要求。

3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升级版”开展疑似土壤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并报送调查报告待市局评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涉镉排查整治工作。联系市局、县政府、三溪镇政府等各单位,推动三溪镇铅锌矿尾矿渣处置工作。联系市场、应急、经信等部门完成非营运成品油专项整治。配合完成宣城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并编制评估报告。

4稳步开展固废监管:完成全县各固废、危废等单位的管理计划年度报告工作。联合县卫健委开展执法检查,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危废库建设及污水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联合市场、经信、卫健委等18家单位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检查。完成市人大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反馈整改的报告。联系天益化工、华丰公司开展残余化学品处置工作。

5、严格环境执法及源头管控: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截至1123日,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次,现已立案查处8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8份,共计罚款约93.88万元。二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截至1123,共接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等多渠道环境信访事项90件,其中上级转办信访事项1件,受理12369环保网络投诉13件,来信来电举报76件,目前已办结87件,办结率96.6%以上。三是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根据《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将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交办属地人民政府并函告供电部门进行断电,按照“两断三清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截至1123已完成全县10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工作,包括8家大理石破石点、1家砂石加工点及1家木材加工点。四是严格环保审批。截至1123本年度共审批项目21个,在办项目4个,依法否决高污染、高能耗项目11个。扎实推进旌德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旌德县“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四)紧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全市“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县共47个问题(个性问题25个,共性问题22,重复问题3),2017年至2019年以来交办各类问题16个;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个性问题7个,共性问题12个;2021年安徽省环保督察反馈个性问题4个;2021年“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问题11个。应于2021年完成整改销号25个,截至1123已完成18。剩余未完成整改问题7个(共性问题3个,林业方面问题1个,砂石行业问题3个),目前已完成时序进度,可按时完成整改验收。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一站式服务,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建设项目依法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环保行政审批推行网上办一次办,让企业少跑路,并按要求公开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环评办理流程由之前的审批制调整为建设单位自行网上登记备案。切实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共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更加有力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按照《旌德县四送一服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联系企业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联系包保安徽省德普曼新材料有限公司、宣城徽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德县南关玻纤厂3家企业,每月定期开展走访,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收集企业反映问题。

(六)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2021六五”环境日,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活动主题,开展宣传进乡村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现场举行“两山”转化路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颁奖仪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工作。

印发《关于建立旌德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旌办发202140号),并成立旌德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八)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根据旌德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水质断面考核方面。“十四五”起,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新增1处:玉水河南元桥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省市拟将旌泾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由Ⅲ类提升为Ⅱ类,由此加大了水环境考核的压力。

(二)环境监管方面。虽然“十三五”期间开展了一系列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但离“三个全覆盖”等政策要求仍有差距,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尚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地表水断面监测能力不足,缺乏对主要河流在各乡镇的数据信息;各乡镇未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缺乏对各乡镇空气质量状况的全天候信息掌握;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测覆盖不全面,县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需要进一步提升;移动源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县城区域缺乏机动车尾气的实时监控系统。

()基层人员编制方面。垂改前我分局事业编制情况:监测站核编13人,大队核编8人,总量办核编2人,生态办核编2人,总计编制数25人。垂改后,事业编制保留“一站一队”,监测站核编6人,大队核编17人,总计编制数23人。垂改后人员编制数减少,充实基层环保力量的目标未有效实现。垂改后省市人员力量配置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县生态分局人员力量配置垂改前后提高不大,同时仍然对地方政府事务负责,事多人少矛盾显得更为突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行按周调度,倒排工期,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级验收销号。建立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提升,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二)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打好升级版蓝天保卫战。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打好升级版碧水保卫战。推进丁家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待保护区完成划分后及时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水源地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丁家山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对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和及时预警。加快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工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市对县水环境考核任务。打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按要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和详查工作,调查成果按要求汇总上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推进全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全县整体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专班及专家顾问组。以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指标为要求,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和亮点。积极发挥我县生态优势,推进绿色发展。

四、典型案例

见附件。

 

 

 

20211125


附件:

旌德县扎实推进砂石行业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整改规范行业管理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砂石需求居高不下,旌德县砂石资源丰富,但缺乏合理的管理与开发利用,不仅浪费资源,而且破坏环境。目前,我县共有砂石生产企业9家,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我县7件,其中3件为砂石管理问题,涉及3家企业;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涉及我县4件,其中2件为砂石管理问题,涉及全县砂石行业。反馈问题主要是砂石企业废水、废气、道路扬尘、噪音、固废处置不规范等,全县砂石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亟需加强。

根据旌德县委部署,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砂石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宁国、泾县等地学习考察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先进经验,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运局、县国投公司等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砂石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

2021年以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旌德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砂石行业、企业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有关会议15余次,研究、部署全县砂石行业、企业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现场调研砂石企业10余次,推动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同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和监督,全面规范各类砂石资源收储、加工、销售、运输等秩序,在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的同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并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砂石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底全县涉砂石企业、在建项目,分门别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开展集中整治阶段。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未取得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的砂石开采、加工点、尾矿加工点等场地,由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后,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关停。二是强化运输管控。联合城管、交运部门,以日常巡查、夜间检查等方式,对旌阳镇、蔡家桥镇、孙村镇等国、省道开展砂石运输道路扬尘管控,严查运输车“跑冒滴漏”和砂石未规范覆盖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围绕12369、12345信访举报线索,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未契机,严格查处“批建不符”、违反“三同时”建设、废水收集不规范、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工作成效

一是案件办理。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加强对涉砂石违法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持续严厉打击涉砂石违法行为。截至目前,8家砂石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改正环保违法行为;对安徽省富圣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建设、旌德县天诚石业有限公司违反“批建不符”分别罚款22万元和18.8792万元;约谈3家企业法人,中锐砂石、绿创建材和润溪建材根据中央、省督察整改要求实施了搬迁。

二是非法取缔。对全县93家涉砂石企业依法审议,通过分类处置意见,确定取缔企业14家、整改企业10家(1+9)、销号企业69家。圆满完成14家涉砂石非法企业取缔工作,未发生一起信访群访事件,非法企业取缔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累计收储取缔企业砂石及原料约10.3万吨,拆除房屋面积766平方米,清理场地面积约45亩。

三是巡查管控。强化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采取随机检查、蹲点守候、卡点上班等方式进行管控,全面加强全县涉砂石企业和在建项目日常监管。完成砂石管理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共计设置视频探头60个,实现国有平台代加工点、县界出入口、重点路段等技防监控全覆盖,持续打击涉砂石违法行为,累计检查砂石运输车辆4.5万余辆。

四是宣传教育。持续营造砂石资源管理浓厚社会氛围,始终保持宣传工作的持续性、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打造线下入户宣传、线上网络宣传为一体的宣传矩阵,让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截止目前,共发布各类宣传报道、宣传视频、宣传音频107次,发放宣传单页2万余张,及时兑现群众举报奖励,截止目前,共兑现举报奖励19起19人3800元,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热情。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