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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12-00205 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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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15 10:39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办理范围

自然人

办理条件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非必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掌上12333app、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省政务网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经办人登录“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预审、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情况”页内注明办理情况。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