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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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12-00016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1 年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自评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10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12-00016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1 年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自评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10
2021 年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自评材料
发布时间:2021-12-10 11:31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内容及分值

 

评价标准

 

权重

 

得分

 

 

 

 

 

 

 

 

 

基础保障

 60%)

工作机构

各镇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明确热线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管理机构(责任科室)和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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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明确负责人员

制度体系

建立包括办理规范、督办问责等热线办理制度流程。

3

3

按照要求建立办理制度流程。

 

知识库

信息准确,上传信息准确无误,失效信息及时删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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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信息准确。

信息完善,包括政策文件、解读、常见问题答复口径、疑难工单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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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信息完善。

 

实时退单

承办单位认为县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的工单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自收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法规政策依据。 超时退单 1 件扣 0.5 分。

 

2

 

2

局均规定时间内完成。

不当退单

承办单位退回本应由其办理的工单,造成县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两次将同一工单转同一承办单位办理的,视为不当退单,不当退单 1 件扣 1 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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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无不当退单。

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工单,逾期办理 1 件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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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均规定时间内办结。

 

 

办结提速

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或因其他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工单,承办单位可申请延期办理,并说明理由及依据。各镇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分别计算平均办结时限,取平均办结时限和规定时限二者较长者为基准,超过基准时限 1 天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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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理流程规范

不当延期

承办单位申请延期工单理由依据不充分,延期后回复质量不高、办理效果不好,视为不当延期,不当延期 1 件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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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无不当延期。

答复规范

回复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回复不真实或给予企业和群众承诺未兑现的,每件扣 1 分;未与投诉人沟通、回访的,每件扣 0.5 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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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理流程规范

 

督查督办

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未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问题未组织现场督查的,每件扣 1 分。对下发的工作提示单督办不力,督办意见落实不到位,推诿不办的,每件扣 2 分。

 

4

 

4

我局热线事项无评价不满意事项。

 

办理成效

各镇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每低5%扣 1 分。满意率=( 1-第 二次评价不满意数/办理工单数)×100%。行政调解类、执法办案类和不属于《指导意见》明确受理范围的工单不纳入考评。

 

4

 

4

我局办理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保密要求

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投诉人信息公开的除外),每件扣 2 分。致 使反映人受到打击报复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并参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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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发生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现象。

负面影响

对职责范围内事项不按时办理或办理不力,造成群众越级投诉,受到批评通报、媒体 曝光等负面影响的,每件次扣 2 分。

4

4

我局未发生受到批评通报、媒体曝光、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等负面影响事件

 

 

热线留言办

理( 40%)

 

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认为转办的工单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自收到转办工单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法规政策依据。超时退单 1 件扣 1 分;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工单,逾期办理 1 件扣 1 分。

 

4

 

4

 

我局均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申退

首接责任

在市、县级热线平台反映合理诉求未解决,导致企业和群众向上级热线反映,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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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格落实落实首接负责制要求,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无推诿扯皮现象。

 

办理规范

回复意见未经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的,每件扣 0.5 分。未与投诉人沟通、回访的,每件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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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理流程规范

答复规范

回复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回复不真实或给予企业和群众承诺未兑现的,每件扣 1 分。

   6

   6

我局回复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督查督办

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未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问题未组织现场督查的,每件扣 1 分。对下发的工作提示单督办不力,督办意见落实不到位,推诿不办的,每件扣 2 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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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均做到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的问题组织现场督查。

 

办理成效

同一事项重复投诉的,每件扣 1 分;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导致省级平台退回的,每件扣 2 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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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理事项未发生此类情况。

 

保密要求

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投诉人信息公开的除外),每件扣 2 分。致使反映人受到打击报复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并参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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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发生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现象。未发生致使反映人受到打击报复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事件。

 

加分项

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并专门致电、写信、赠送锦旗表示感谢,经查实,每件分别加 2 分;得到县及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县级 3 分,市级 4 分,统一件次不重复计算。

 

 

 

 

 

 

减分项

 

如有省政府、市政府 12345 热线退回件、重复来电,经查实,每件分别扣 2 分。